傳染病防治之權限劃分

傳染病防治事項,涉及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、各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以及直轄市政府與縣市政府之權責。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設期間,又增加此一對傳染病防治享有政策及計畫訂定之權的任務編組單位。上開機關間如何劃分傳染病防治權限,值得探究與釐清………….


傳染病防治事項之權限劃分
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所揭示之防疫政策或措施,似非屬於可直接對人民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行為。毋寧,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級地方政府應依職權,在其所公告的政策方針下,採取必要之行政作為(例如公告等),始得據以對人民採取對應之防疫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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