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書

公私協力與行政合作法

增訂3版,2025年11月

新學林出版公司

ISBN:978-986-526-583-0


第一篇 行政合作法之一般理論

行政合作法之建制與開展──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為中心 

行政效率效能作為選擇公私協力模式之基準──對促參法上「可行性評估」之檢討
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現實與理論──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ETC相關裁判 
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2015年修正簡介與評釋
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2022年修正內容評析

計畫型促參案件主辦機關之法律地位——臺北北投纜車開發案環評爭議行政法院判決評釋

公私協力計畫用地徵收取得之法容許性——以公益要件為中心 

國家擔保責任之實踐與檢討──以我國行政法院之公私協力相關裁判為觀察

公設民營機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對象—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0年度訴字第1054號判決評釋

第二篇 選商程序

公私協力選商程序之平等保障

競爭者「無歧視程序形成請求權」之保障──評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1239號判決

論公私協力法制上ˋ「遞補簽約機制」

促參案件主辦機關因政策變更不(議)簽約之法律責任

第三篇 合作契約

公有財產提供民間使用之法制框架及契約形式──以臺北市政府為例

公產委託經營契約之形塑原則及履約管理 

行政合作契約瑕疵效果之檢討與續造

促參案件終止契約後強制接管之合法要件探討

第四篇 權利救濟 

論經濟行政法上之競爭者訴訟 

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國家賠償責任

「公私協力類型的多樣性,導致行政法學面臨全新的挑戰。而且,此等挑戰幾乎難以組織法――如行政受託人與行政助手――及作用法上之傳統理論加以克服。」

Peter J. Tettinger, Die rechtliche Ausgestaltung von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, DÖV 1996, 766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