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私協力與行政合作法
增訂3版,2025年11月
新學林出版公司
ISBN:978-986-526-583-0
第一篇 行政合作法之一般理論
行政合作法之建制與開展──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為中心
行政效率效能作為選擇公私協力模式之基準──對促參法上「可行性評估」之檢討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現實與理論──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之ETC相關裁判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2015年修正簡介與評釋
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2022年修正內容評析
計畫型促參案件主辦機關之法律地位——臺北北投纜車開發案環評爭議行政法院判決評釋
公私協力計畫用地徵收取得之法容許性——以公益要件為中心
國家擔保責任之實踐與檢討──以我國行政法院之公私協力相關裁判為觀察
公設民營機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對象—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0年度訴字第1054號判決評釋
第二篇 選商程序
公私協力選商程序之平等保障
競爭者「無歧視程序形成請求權」之保障──評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1239號判決
論公私協力法制上ˋ「遞補簽約機制」
促參案件主辦機關因政策變更不(議)簽約之法律責任
第三篇 合作契約
公有財產提供民間使用之法制框架及契約形式──以臺北市政府為例
公產委託經營契約之形塑原則及履約管理
行政合作契約瑕疵效果之檢討與續造
促參案件終止契約後強制接管之合法要件探討
第四篇 權利救濟
論經濟行政法上之競爭者訴訟
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國家賠償責任

「公私協力類型的多樣性,導致行政法學面臨全新的挑戰。而且,此等挑戰幾乎難以組織法――如行政受託人與行政助手――及作用法上之傳統理論加以克服。」
Peter J. Tettinger, Die rechtliche Ausgestaltung von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, DÖV 1996, 766.





